日期:2015-01-12 15:47
佛发改价〔2014〕38号 2014年12月29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精神,现就我市试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不含电费(电费另外按规定的电价政策收取),其收费标准按电动汽车的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行电动汽车的分类暂按目前推广使用的情况,划分为电动公交车、七座及以下电动汽车两类。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按以下分类和标准收取费用。
(一)电动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