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3 13:36
于180kg,但小于360kg,附加质量=180kg;
(3)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或等于360kg,附加质量=1/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目前市场上,无论是大巴车还是商务客车其载客量至少在10人以上,按照人均体重65kg计算,载重量都至少在600kg以上,几乎所有客车装载质量都会大于360kg,因此规定第1和2项完全就是多余的,更像是针对乘用车的规定,如果放在客车补贴中还不如直接规定附加质量=1/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或者从一开始对附加质量M的解释本身就存在偏差。
正当我思考该计算说明的用意时,无意翻阅了GB/T 18386《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