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3 15:32
与规范管理的课题研究,并在上周的电动车百人会论坛上发布了建议报告。
前车之鉴尤可循
国内的低速电动车盛况空前,但并非是中国特色国情,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已经对低速电动车实施了分类管理,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和测试要求。其中美国和日本将低速电动车作为汽车类子项进行管理,而欧州将其归于摩托车的类别。
美国
美国的低速电动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交通部安全管理局综合评估后在1998年制定了针对低速车辆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第500号法规,2005、2006年两次修订,目前已经有46个州允许低速电动车在限速56公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