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纯电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规定
日期:2015-03-18 10:04
建企业及产品按照《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通过考核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按单独类别管理。  

第十二条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所采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必须是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建企业须提交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的质保承诺,质保承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建企业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可提出延期申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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