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纯电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规定
日期:2015-03-18 10:04
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暂停期间,企业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变更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投资管理和准入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将根据纯电动乘用车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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