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0 16:01
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指导精神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要求,在公务用车领域逐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前期可采用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的方式推广,逐步过渡到直接采购整车和采购租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扩大推广新能源公务车。采购的新能源乘用车单车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不高于18万元,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单车租赁价格不高于同级别传统燃油汽车。
到2014年底前推广应用6辆新能源公务车,到2015年底确保完成15辆推广目标。
在县、镇党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