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日期:2015-03-20 16:01
关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的停车场,按照1:1 的车桩比配套建设15个公务车自用慢速充电桩,按照3:1车桩比配建5个公用慢速充电桩,共计建设20台慢速充电桩,服务于15辆新能源公务车。另外,纯电动公务车外出快速补电的需求可使用社会公用充电站。
2014年,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或现有汽车租赁公司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探索直接采购新能源汽车和租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扩大推广新能源公务车数量。
4.组织开展私人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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