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4 09:19
上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安徽省内各市要鼓励建设集停车场和充电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停车场,逐步推进已建和在建的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住宅小区增建充电桩。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设置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安徽省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
2014年至2016年,安徽省本级及合肥、芜湖两市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