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8 15:33
车比例应不低于30%。探索开通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专线,不断增加营运路线和规模,并逐步向全省范围扩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3.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15年起,省本级及合肥、芜湖市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其他市要结合实际确定推广目标。国有企业参照上述要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应采取新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