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6 16:24
(二)具有有效的从事出租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出租车经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的营运牌照受托经营期限不得少于1年。
出租车经营企业申请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含奖励的纯电动出租车)的,应当于2015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新增配比纯电动出租车的,应当于2015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 红色出租车经营企业按照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取得的纯电动出租车指标,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我市出租车市场的供需情况、充电桩建设情况等,有序、平稳安排投放。充电桩未能满足纯电动出租车投放进度的,出租车经营企业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