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7 16:43
的,该上半年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纳入上述年度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计算);
(二)5年示范运营期内,除经营管理的营运牌照(经营权)经营期限届满被市交通主管部门收回的情形外,原燃油出租车更新的纯电动出租车经营期限届满后仍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
(三)5年示范运营期内,没有违反规定将纯电动出租车指标进行转让、设定担保、投融资的情形;
(四)提交纯电动出租车指标经营期限延期申请之日起至市交通主管部门作出批复期间,原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对应的营运牌照没有转让、设定担保或者利用该指标进行投融资的情形。
第十二条 出租车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