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难、遭拒赔 电动轿车凸显管理缺规范
日期:2015-04-20 13:58
难题多
对于这一事实清楚的案件,可承办法官却在审理相关保险合同性质、判断案件法律适用时犯了难。
首先,困扰法官的是如何认定电动轿车的性质。电动轿车是以纯电力为驱动方式来行驶,在日常管理中,交管部门并未强制要求投保交强险、领取证照等类似机动车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也未明确将电动轿车列入机动车范围。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认为电动轿车的最高设计时速已超出非机动车范围,所以认定戴先生的电动轿车为机动车,以机动车的处理标准判定戴先生在事故中负全责。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按照机动车处理,但车管部门对于不同
4/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5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