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难、遭拒赔 电动轿车凸显管理缺规范
日期:2015-04-20 14:02
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陈述,戴先生并未在购买保险时告知该车无法上牌,也没有相应交警部门认可的驾驶证,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而戴先生则告诉法官,在购买电动轿车后,他就打算去公安机关上牌,但是公安机关说他的车子不需要领取行驶证,而戴先生本身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就坦然开车上路了。戴先生同时出示了自己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单,其中载明:厂牌型号为赛驰GD-05,排量为0,功率为5kw,同时代收车船税110元。既然保险公司给我办了保险,就应当给我理赔。戴先生说。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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