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难、遭拒赔 电动轿车凸显管理缺规范
日期:2015-04-20 14:02
领牌照、办理行驶证,也未明确规定需要何种驾驶资格来驾驶该种车辆,且戴先生也具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所以不应当认定戴先生未取得驾驶资格。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戴先生电动轿车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共计6715元。
车辆管理缺规范
调查发现,诸如戴先生这样购买电动轿车后上不了牌照的情况,在电动车普遍使用的地区并不少见。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二、三线城市或乡镇,各种品牌的电动轿车上牌照的甚少,而且因为没有牌照不怕被拍照,电动轿车违反交通规则行驶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据车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工信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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