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0 14:54
公告全文:
关于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补助申请公告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1、自用充电设施,即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交流充电桩设施(用户购车时随车赠送的简易充电桩已纳入整车补贴,不在此补贴范围内);
2、专用充换电设施,即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的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3、公用充换电设施,即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换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