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14:24
销售和使用电动汽车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朝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负责本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朝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进行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申报及企业标准的备案、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组织产品质量检测。朝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负责电动汽车注册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驱动电源,由电动机驱动,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60km/h,续航里程不小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