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14:24
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情况资料。
第十条 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对企业提交的产品技术参数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产品一致性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由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备案并联合发布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具备向省、国家申报条件时,市经信委将按照程序帮助其向省、国家申报备案。
第五章 生产、销售管理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水平,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在未纳入国家目录之前,允许经市经信委、质监局备案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