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13:36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41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潍政发〔2014〕13号)等文件精神,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