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7 15:53
第十八条 提供材料的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收回补贴资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2.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信息明细表
3.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清单
4.厦门市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6.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