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日期:2015-05-07 15:53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53号)精神,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厦门市销售并上牌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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