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1 14:28
放费给予优惠,具体幅度由各停车场自行确定。市区各停车场应将优惠政策进行公示,不得无故拒绝新能源汽车停放。
以下为政策全文:
以下为政策全文:
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费标准的通知
扬价服〔2015〕54号
市区各停车场:
为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促进市区生态环境建设,根据有关价格管理文件精神,现就新能源汽车停放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包括占道停车泊位、室外及室内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停放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金额结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