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遭取缔调查 消费者“被”维权
日期:2015-05-13 08:21
诉讼的消费者大约有十几人。

消费者被维权

一审判决书显示,无为县人民法院认为富路车业及其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向消费者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没有说明销售的车辆特性、使用途径,该行为损坏了消费者权利,并据此做出了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富路车业不服提出上诉。

事实根本不是如此。吴经理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富路电动车的使用说明书,记者发现,该说明书第3页第一段中写明:本观光车辆限于风景旅游景区场所内使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观光车辆不能在城市、乡村道路上行驶。

这份说明书会跟着卖出的车辆一同交给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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