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9 16:39
财政性资金安排上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倾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负责)
(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1加强政府采购。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各级政府用车采购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新购车辆(包括邮政、园林、环保、公安等业务用车)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坚持示范引领。优先在公交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