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解禁”省市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5-06-02 16:09
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能及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应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5. 适用企业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生产观光车、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车辆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
6. 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7. 申请生产准入,须向市经信委提供材料。
8. 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经营单位应当为每辆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公布服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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