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2015-06-08 16:12
政补贴(不含土地费用),并不超过各类补贴上限。管理办法规定了充电设施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额计算标准。
根据该管理办法,广州市各类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补贴上限各不相同。其中,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贴申请、资金拨付流程等事项表述清晰、明确,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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