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6-08 16:14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
10.市物价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收取的电费和服务费标准。
11.市城市执法局:负责落实2014年至2015年新增或更新环卫专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制订投放计划,明确
工作推进节点。
12.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2014-2015年新增或更新公务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13.市质监局:负责协助、指导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协会等有关单位制定莆田市新能源汽车相关充(换)电系统企业产品标准,并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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