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6-08 16:14
效应。至2015年底,完成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00辆。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国资委、仙游县政府配合。
2.乘用车(含公务、出租、私人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机要通讯、公安巡逻、城管执法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占比不低于30%。出租车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015年底,完成推广新能源乘用车355辆,其中,出租车255辆。出租车推广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推广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牵头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3.专用车(含物流、环卫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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