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6-08 16:14
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公交场站、停车场等设置充电桩、充换电站,确需建设用地的,可按公共设施或电力设施办理立项、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价的原则确定。供应其它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市国土主管部门负责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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