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8 16:14
补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资金补助办法遵照《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交运[2014]293号)执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2.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按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等作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在研发、产业化及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