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8 15:51
传发动。组织开展大规模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整治的措施和取缔步骤,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整治行动,从而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电动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31日)。
1. 整治销售市场。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责令停止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堵住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的源头。
2. 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对全市所有残疾人代步车进行清理,重新体检确认,实行编号管理,坚决纠正、制止和查处驾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