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8 15:51
疾人代步车从事载客营运活动。
3. 集中路面查扣。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查处载人电动车违法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8月1日12月31日)。
制定并落实常态化防控和监管措施,加强定期调度,转入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源头禁售工作;对本辖区内载人电动车车主和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底数,并逐一上门宣传政策、思想动员;开展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