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财政扶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日期:2015-06-23 15:03
区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各市推广应用中实际发放补贴资金的40%,对各市进行奖励。同时,各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补贴标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对每款车型,自治区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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