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需借鉴国外经验规范
日期:2015-06-29 15:55


低速电动车市场需求旺盛,政府积极建立规范。在美、日、欧等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低速电动车满足了短途代步及社会出行的需求。政府从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实际出发,积极调整汽车生产和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运行规范,允许生产销售和使用低速电动车。

对低速电动车实行归类或分类管理,有利于市场发展。美国政府对低速电动车辆实施分类管理,有相应的安全法规。美国政府于1998年开始对低速电动车实行分类管理,随后于2005年、2006年两次修订标准和法规,截至2014年底,已有46个州立法允许低速车辆在规定区域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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