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03 14:15
能源汽车应在绍兴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售价不得高于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且售后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标准不得低于生产企业提供的标准。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上牌、运行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可在购车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按销售价格扣减国家补助和市区配套财政补助后支付购车款;在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企业(单位),可在竣工验收后申请享受财政补助。
参与越城区(含市直开发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生产)企业,须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