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15年小型电动车产业发展蓝皮书
日期:2015-08-18 13:18
稍有留意不难发现,此次《报告》中山东明确定义了小型电动车的含义,所谓小型电动车,是指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车速低于70km/h,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要在二、三城市以下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

《报告》通过比较市场上现有的各类交通工具后提出,小型电动车的产品定位应该是介于低速两(三)轮交通工具与高速四轮交通工具之间的一种新的满足短途交通需求的中间型产品。与其他短途交通工具相比,小型电动车在安全性、技术水平、使用操作、用户体验上具备明显的优势。加之其能显著降低消费门槛,能保证低收入群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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