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07 14:15
则》(下称《导则》)。
针对目前城市停车设施供需失衡的问题,《导则》要求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中,按照适度满足基本车位,从紧控制出行车位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同时在具备建设条件,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
此外,《导则》还要求各城市定期开展停车普查,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提供基础,停车普查结果应纳入统一的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进行存档管理,并定期更新。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停车供给总量应在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