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销售的公告
日期:2015-09-10 13:58
长安汽车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长安汽车下属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客车)分别与河北泊头、承德、涿州等地公交系统公司签订了共计468辆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合同,总金额3.52亿元。

相关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公共领域采购给予补贴。上述销售合同均享受国家及地方的补贴政策。

销售及收款模式:根据长安客车与各公交系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采用预收定金的形式,定金金额按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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