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17 08:17
《政策》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共同制定的。主管部门的人士表示,目的是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政策》适用的产品是为电动汽车动力系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包括铅酸蓄电池。
数据显示,到2014年年末,我国新动力轿车保有量已超越12万辆。新动力汽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也预示着动 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拥有广阔的市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