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0 13:50
多方,实际操作中协调难度较大。
此次意见特别提出,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在增量方面,意见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为电动汽车配建充电设施已被列入9月份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意味着充电网络建设步入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