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7 09:55
要求和建议。一位长期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机构人士表示。
《意见》除提出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发展目标之外,还针对配套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方案。《意见》规定,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此前,各个试点城市都在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但过程中会出现诸如小区停车场安装充电桩难协调、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设备的比例少等问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