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5-11-13 14:07
公交车,并及时投入运营,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计辖区内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核实并上报统计材料。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规范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和发放补助资金。

(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负责打破地方保护,督促新能源公交车生产企业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生产供应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的核实与上报工作。

第五条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各省(区、市)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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