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全文
日期:2015-11-18 13:48
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应协调 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三)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各地要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 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 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 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 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 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 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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