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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新能源汽车补充规定
日期:
2015-12-02 07:57
册的销售子公司,都能享受苏州各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县、区)财政不再给予购车补贴。
关于新品研发,《补充规定》调整奖励标准,明确要求享受研发奖励的新产品需形成实际销售(销售数量在10辆以上)。车辆生产企业在申报奖励时需提供有关车型销售情况的说明和凭证(销售合同、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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