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6 11:05
。我们认为,应当划清界限,区分两个可能与骗补混淆的情况。
其一,不能将过度补贴判为骗补。比如,2015年之前6-8米客车的补贴,中央和地方两级补贴最多可达60万元。两级补贴之下,利润极其丰厚,车企甚至可以0元卖车。但如果这些车企确实生产销售了真实数量的客车,显然不能被判为骗补。板子显然应当打在补贴标准设置上。
其二,不能将生产企业从事运营的商业模式创新判为骗补。在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早期,愿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少之又少,基本上所有车企都考虑过以商业模式创新打开市场,国家政策文件中也有鼓励的提法。国内领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