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07 09:35
不了牺牲一点能量密度换寿命及安全性能呗。至于时间间隔,短则3-4个月(仅循环寿命测试就需要俩月,当然如果企业已经按照国标要求做了部分或者全部检测项目,那么时间有望相应缩短),长的就不好说了;
对于同时生产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的企业,虽然现阶段并没有特别说明电池系统产品是否也要列入D目录,但是窃以为这也会是个趋势。所以,把系统的检测项目补齐了,有益无害;
对于第三方pack企业(不生产单体,只是单体的搬运工),理由同上。
对于整车企业,可以简单分为以下两类:
(1)对供应商的电池产品通过重审(或进入目录)有信心的,不管供应商是否25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