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获财政支持 1:1配套补贴
日期:2016-06-02 14:04
5〕115号),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促进我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省级财政资金补贴。为加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本省销售和公安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补贴资金是指按照同期国家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1配套的省级补贴资金。
第四条补贴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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