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获财政支持 1:1配套补贴
日期:2016-06-02 14:04
,须授权委托一家在山西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以下简称授权销售机构)统一申请。
第九条 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
第四章 资金申报和下达
第十条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的申报和下达按照季度进行。第四季度清算即为年度清算,结合中央资金补贴一并清算。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需向省新能源汽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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