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获财政支持 1:1配套补贴
日期:2016-06-02 14:04
授权书,售后服务、安全保障及废旧电池回收等方案及承诺;
4.车辆销售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车辆《公告》信息材料、车辆出厂合格证、销售发票、消费者身份证明材料、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其中,销售给法人用户的需提供法人用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销售给个人用户的需提供用户居民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申请文件和申请表外,均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审核查验后退还)。
第十四条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负
9/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9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