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款新能源车型通过深圳2016年首批备案
日期:2016-06-02 14:55
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申请对象为:(一)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二)经备案的本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三)自建自用充电设备的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

显然,本次通过备案的2家企业属于第一类申请对象。此意味着,宇通客车的22款新能源客车车型和普天的1款新能源专用车在深圳销售将享受当地的政策红利。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9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