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补标准发布与国补1:1配套 累计不超过售价90%
日期:2016-06-03 10:48
机构于每季度后次月10日前向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报送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季度清算资料。在收到申请后,通过各级审核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将补贴资金下达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省外生产企业通过授权销售机构拨付。

《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原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促进我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省级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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